年内关停矿山100家以上,力促骨干露天矿山企业环保达标;完成120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治理,重点区域矿山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瞄准建设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承德市目前正在以百矿关停、百矿复绿“双百行动”为载体,强力开展矿山安全生产达标、露天矿山环保达标、矿山生态修复三项攻坚行动。
强力开展矿山安全生产达标攻坚。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矿山安全生产达标实施方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开采和建设。特别是矿山开采、道路运输、排土场排土、废石开采利用、尾矿库运行管理等重点环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执行。
深入开展自查自改自验。对未通过达标验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不再办理的、长期停产停建不再生产建设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不按设计施工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予以关闭。实时监管普宁机场周边43家矿山、承秦高速两侧14家矿山、平泉卧龙镇8家矿山、丰宁鑫源钼矿等重点区域66家矿山和33座排土场,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符合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强力开展露天矿山环保达标攻坚。加快推进骨干矿山环评验收清零工作,对目前环评未验收的骨干企业,加大督促整改力度,5月底前完成环评验收;督促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骨干企业制定方案,倒排工期,务必在7月底前完成整改,10月底前向市矿山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市级验收申请。
对矿山企业开采、产品运输、物料储存、降尘抑尘、废水治理等所有环节,査找环境问题,从细制定方案,全面开展治理,严格实施验收。年底前,力促骨干露天矿山企业达标验收。对未通过环保达标验收的矿山,坚决予以关闭,并督促企业做好后期生态恢复工作。
强力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攻坚。本着“谁破坏、谁治理”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要求,强化矿山企业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开采现状对采区、堆渣场、矿区道路、尾矿库等生产设施和废弃采场制定详细治理方案,对破坏山体严格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原则,采取工矿废弃地复垦、挂网喷播植物覆绿、拉台覆土绿化、采坑回填覆土绿化、景观再造治理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减少破坏面积,降低扬尘污染,减轻视觉污染。
同时,全面推进关闭矿山、历史遗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年底前,全市120处总治理面积5049亩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得到有效治理。其中,治理转型矿业权或选矿厂24处,自然恢复44处,转型为建设用地3处,恢复耕地3处,工程综合治理4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