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以来,原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相继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专项治理,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矿山复绿行动,建设国家矿山公园,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初步构建起开发补偿保护的经济机制,一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恢复。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仍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粗放的开发方式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仍然严重,地面塌陷、土地损毁、植被和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依然突出。
“在中国,过去采矿遗留下很多废弃石矿,它们大多数处于一个废弃的状态,但是随着国家环保政策和方针的不断指引,有些地方政府开始重视废弃矿山的修复,但是目前修复的进程不是很快。”中国砂石协会会长胡幼奕表示,当前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共性的难题在于修复废弃矿山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开采后的矿山企业没有更多的资金来源,需要政府来制定相应的扶持和鼓励政策。
可以说,矿山生态修复与矿山治理的进一步明确并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有效破解了在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心有余而力不足、社会资本进入缺乏积极性的难题,极大地促进了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