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圆满结束,在各种信息当中,你有没有注意到,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对于2016年重点工作中对于“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阐述?其中强调了采取兼并重组、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并提到要完善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这一点。
3月1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前往总工会界别听取讨论意见时,从金融角度阐释了对去产能和去杠杆关系的理解——发展直融有助于降低企业重组难度。
可见,去产能中,除了人员安置问题,去杠杆,处置好债务和资源也是备受关注的问题。
今年全国两会上,各省代表团及一些人大代表就此都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小编将他们的说法以及国外去产能的经验及处理方式归纳总结,希望能对煤炭行业去产能有所启示。
两会代表团
山西团
在去煤炭产能过程中,有以下建议:
国家出台产能置换的具体操作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处理好存量关闭退出、转型升级和增量科学控制的关系,处理好保护先进产能和逐级退出落后产能的关系,处理好化解产能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关系。重点是将资源枯竭矿井的关闭退出和产能置换结合起来;和减量置换、先去后换结合起来;和新建项目的审批结合起来。
对国家发改委已核准的在建煤矿因为手续已经办理,不与化解过剩产能挂钩;对取得“路条”项目,按设计能力的100%进行核准;对新建矿井,按设计能力的80%发放“路条”。
明确大型国有煤炭集团关闭的产能,由大集团自主调节置换,以调动企业积极性。
出台关闭退出矿井的资产补偿政策(含关闭退出矿井的资源价款处置),妥善解决资源整合矿中的民营股份问题。以同煤集团为例,资源整合矿井大多数都有49%的民营股份,如果关闭退出,就必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如何保证股东权益,特别是民营股东的权益,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
安徽团
关于退出产能煤矿债务处理问题有以下建议: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承担债务。对煤矿去产能涉及到的债务,一是财政补助核销债务,在3-5年内,对退出产能煤矿所欠国有煤炭企业集团的债务,由其集团母公司分年度核销,国家从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中分年度给予适当拨补,并增加国家资本金;二是发行特别国债,以退出产能煤矿所欠集团公司债务为限,由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支持集团母公司贷款银行核销去产能涉及的债务。特别国债专门用于分年度核销退出产能煤矿所欠银行的债务,仅面向国有银行定向发行,所筹资金专项用于拨补上述银行资本金,增强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贷款的能力。
二是实施债转股消化债务。建议从推动去产能政策有效实施、帮助煤炭行业脱困发展的战略高度,建议煤炭去产能所涉及的部分债务,参照上世纪90年代实施债转股的做法,支持金融机构将退出产能煤矿债务(自行贷款部分)实行“债转股”,待煤炭市场形势好转时,再采取约定回购或股权置换等方式偿还借款,以降低财务费用负担。
三是借助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债务。研究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和支付现金,剥离收购部分银行债务。其中,对于“统借统还”债务问题,可考虑以退出产能煤矿所欠母公司债务为限,支持贷款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
四是落实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的财税政策,完善金融机构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力度的财税支持政策,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河南团
从河南看,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将使一批国有煤矿关闭退出,涉及资产362亿元,负债307亿元,其中从金融机构贷款138亿元,资产负债达率85%。
鉴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大部分资产投入到了井下巷道,一旦关闭退出,巷道将报废且基本无法回收,这些资产及债务很难通过市场化手段处置。同时,由于现行《企业破产法》缺乏完善的国有资产处置机制,如果关闭退出的国有煤矿走破产清算途径,在破产流程中仍有不少问题不能全面解决,比如,一些企业债务关系复杂,申请破产立案后处置周期过长等。
对此,建议对本轮去产能关闭退出的国有煤矿,比照原国有煤矿政策性关闭破产,对银行债务视为呆坏账予以核销,或者实行“债转股”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法》,规范和简化破产国有企业的资产处置程序。
同时,建议国家加快研究出台具体的资产及银行债务核销政策,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进行过渡性收购,缓解关闭退出对煤炭企业整体造成的巨大冲击。
两会代表委员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对去产能过程中出现的债务问题的解决思路:
去产能和去杠杆密切联系。我国杠杆率偏高、债务融资偏高,其中相当大一部分表现在工业企业,因为工业企业股本少而贷款多。一般来说,杠杆高会造成调整难,调整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协调也会比较困难。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如果更好地发展直接融资,减少债务杠杆,在未来也会使得企业的调整、重组变得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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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山西潞安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李晋平:
在煤炭去产能中,应充分发挥金融行业的引导和支撑作用,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煤炭企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服务和支持,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迫切。
对此,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煤炭优质骨干企业名录,加大对优势煤炭企业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原则,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势煤炭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缓贷,不附加(更换)担保条件,不增加额外贷款负担,不随意提起诉讼;在信贷配置、利率优惠、手续简化等方面给予优势煤炭企业最大支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单列指标、增加政策性贷款、国家专项债券建设资金、贴息贷款等措施,对优势煤炭企业重点项目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帮助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实现转型升级。
银行业进一步完善不良处置机制。鼓 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做好呆账核销和抵债资产处置,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此举不仅是对转型企业的“输血”,更是从企业的实际需求、从煤炭行业整体升级的 角度出发,鼓励敢于转型、勇于突破的企业实现自我“造血”,以此引导部分企业摘掉过剩落后产能的帽子,成为创新驱动、高效优质的企业。
他山之石
国外去产能阶段,债务是如何处理的?
英国煤炭:国企私有化去产能,政府介入债务处理
70-80年代,英国企业亏损严重,政府不堪补贴负担,私有化开启去产能。1974年英国公营企业的亏损额达12亿英镑,占英国当年GDP的1.5%。国家对企业的财政补贴逐年增多:1974—1975年英国煤矿、铁路和钢铁等国有企业需要国家补助6.09亿英镑,1979—1981年为18亿英镑,而1984—1985年增至40亿英镑。80年代末政府财力已无力承担国有企业的补亏。撒切尔上台后决意推行私有化,煤炭行业去产能率先开启。
政府介入去产能,财政助力债务处置。取消补贴、破产重组、出售国有股权是英国煤炭行业私有化的三大措施,与美国市场崇尚市场化处理方式不同,英国政府在此过程中对过剩产能企业的财务支持由改革前补贴转向改革后债务处置。一方面,生产补贴大幅缩减,1980至1989年英国给予煤矿的补贴高达73.94亿美元,而在1995年时已缩减至1.75亿元;另一方面,政府出资并免除债务,1992年拨款10亿英镑作为煤矿关闭处置费用,1994年耗资30亿英镑免除英国煤炭总公司(前身为英国国家煤炭局),分别占当年GDP的0.1%和0.5%。
波兰煤炭:政府支持和市场化方式并用
煤炭工业改革初期,波兰煤炭行业陷入困境。80年代末期以前,波兰煤炭工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依靠国家投资和财政补贴运营。89年国家政治体制变革,煤炭工业开始市场化运营,随即产量大幅降低,90年较上一年减产24%。与此同时,1992年起国家完全取消对煤炭生产的补贴,煤炭工业陷入产能过剩的困境。
债务处理方面,政府支持与市场化方式并用。一方面,政府采取财政补贴和减税的双重措施,如1996-2000年间,企业债务重组进程中政府财政补贴共计达23.48亿美元,而此期间波兰GDP年均1500-1700亿美元,同时取消煤炭工资增长附加税。
另一方面,鼓励多重方式自理煤矿债务,涉及减免、分期偿还等手段。如7个煤炭公司、3个煤矿公司和3个被关闭煤矿在材料、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方面的债务问题,高达12.3亿兹罗提,占当年GDP的0.3%,涉及约2.6万个债权人。处理方式分为三块:(1)偿还小数额债权人的债务;(2)减免总额的40%;(3)20个季度分别偿还剩余的债务。
美国钢铁:破产重组去产能,债务处理市场化
90年代后期,美国钢铁行业积重难返,破产重组去产能。80年代起,美国钢铁行业盈利持续下滑,尽管美国政府提供了超过300亿元美元的补贴,同时将钢铁企业的折旧年限从12年缩短至5年,但依然无法减轻钢铁工业的经营压力。98年全球钢铁出现产能过剩危机,产能超过产量达35%,破产重组在美国钢铁业大规模展开。1997 至2003年,美国共有41家钢铁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或倒闭,涉及粗钢产能大约5280万吨,几乎接近其产能的一半。
崇尚市场化调整,政府不干预出清过程,债务归属于兼并方或任其违约。在此轮钢铁行业的结构调整中,企业依照破产法进行破产清算或兼并收购,美国政府并未对相关主体实施救助,仅采取关税配额等措施为国内钢铁企业赢得改善空间。根据穆迪统计,2001年涉及违约债务高达850亿美元,占当年GDP的0.8%,资本行业违约率大幅上升至6.9%,这一水平为前后50年的高点。
博古才能通今,上世纪90年代,我国是如何处理去产能中的债务问题的?一起来看看吧。
由于1985年后采取的“拨改贷”政策,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的融资来源集中于银行信贷。不良贷款由1997年末的1.69万亿大幅上升至2000年末的3.68万亿,这意味着其中2万亿的增幅即是去产能所带来的债务。然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加仅仅是债务处理的第一步。在去产能逐渐完成时,1999年在政府主导下开启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理。
方式一: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承担部分债务。共计2700亿元,期限30年,票息利率为7.2%,向四大行定向发行,所筹资金专项用于拨补资本金,从而增强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贷款的能力。
方式二:AMC横空出世,剥离大量债务。1999年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用8200亿元固息债券和5700亿元现金,共计剥离1.4万亿的不良贷款,其中定向债券长达10年,并后续延期10年,有效解决AMC持有债务压力。
方式三:商业银行债转股,有效消化债务。对580户企业实施债转股,债转股总额达4050亿元,同时有效解决幸存企业的高负债和负净利的两大问题。当年债转股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降到50%以下,80%的企业当年即实现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