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钢铁业由于非理性扩张造成产能过剩,增长乏力,效益下降,整体进入寒冬期。当前,我国钢铁企业一方面要面临去产能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还要面对国外组织和企业对国内钢企频繁发动的贸易“调查”,这对处于寒冬中的钢企来说无异于 “雪上加霜”。
我国钢铁经历了艰苦而卓越的发展,当前产量已遥遥领先其他任何国家,连续十年雄踞全球第一,出口量也多年保持首位,可以说我国钢铁业在全球来讲都是独树一帜,不可超越。然而,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且增长压力加大,我国经济进入发展新常态,国内外需求与供给出现错位、倒挂现象严重,导致钢铁产业产能过剩状况日趋恶劣。
当前钢企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化解产能过剩危机。而在此时,国外对我国钢铁业的调查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更加频繁和严厉。我国钢铁行业处在内忧外患之中,经营苦不堪言。贸易摩擦伴随国际贸易的产生而出现,我们细数钢铁企业面临的数次“调查”,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可以发现一些趋势性的特点和规律,给钢铁行业应对之策提供一些参考。
一、2016年以来贸易摩擦不断升级
经世界贸易组织统计,中国二十多年来一直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1995年至2016年上半年,中国共面临1000多起反倾销调查,接近韩国、美国、中华台北及泰国遭遇调查数量之和。
在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中,印度、美国、欧盟居于前列,被调查最多的商品类型是贱金属及其制品,当然钢铁也在其列。
2016年以来钢铁贸易依然冲突不断,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针对今年的数次“调查”,总体来看,呈现以下特点:
1、频次、力度逐渐增加
2016年1-5月,我国钢铁企业遭受国外各种“调查”70起,远高于去年同期的52起,同比增长35%,其中4月份发生最多,高达19起。
对我国企业影响最大的当属美国:5月22日美国提高我国冷轧板卷反补贴和反倾销税率至522%,彻底堵死了我国冷轧板卷对美国的出口;5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这是我国钢铁企业首次遭遇“337”调查,涉及中国40家钢企。
2、地域范围逐渐扩大
随着我国钢铁产量和出口量的逐年增加,与我国钢企发生贸易摩擦的地域由之前的欧美等国家逐渐扩大到亚洲、拉美、大洋洲、北美等国。
截止今年5月底,针对我国钢铁企业发起调查的除了欧盟、美国等常客外,还涉及亚洲印度、越南、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拉美哥伦比亚、墨西哥、巴西、智利、阿根廷、多米尼加,大洋洲澳大利亚以及北美加拿大等国,共涉及五大洲近2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美国对我国调查15起,为数最多,欧盟和澳大利亚次之,均为9起。
3、产品种类涉及较广
在涉案调查产品中,几乎涵盖了我国钢铁行业从低端到高端的所有产品。一方面在于我国钢铁产品种类较多,产品趋于多元化发展,另一方面在于出口地域多极化,产品需求多样化。
通过梳理我们发现,涉及调查次数靠前的产品是冷、热轧板材,不锈钢制品及无缝钢管等产品。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和欧盟对我国钢铁产品调查的种类最为繁多。
二、我国钢企屡遭“调查”的原因分析
1、产量巨大,出口贸易量长期顺差
自1997年以来,我国钢铁产量长期稳居世界第一位,2013年8月份,我国钢铁产量更是首超全世界,占到全世界产量的50.84%。
2016年1-5月份我国钢材累计产量45854万吨,同比增长1%,粗钢产量32995万吨,同比减少1.4%,生铁产量28550.6万吨,同比减少2.8%,虽然同比略有减少,但总体产量一直维持占到全世界产量的50%左右。
巨大产量必然引导我国实施出口导向型战略,加之去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增速放缓,导致钢铁内需乏力,随着“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和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更多钢铁产能消化则依赖于出口,数据显示,自2006年我国成为钢材净出口国以来,每年钢材出口量远大于进口,且差额逐年增加。
2015年我国钢材出口超过1亿万吨,同比增速约20%,而进口只有1278万吨,同比减少11.4%。2016年1-5月,我国钢材累计出口4633万吨,同比增长6.5%,累计进口532万吨,同比减少3.1%。长期的钢铁贸易量的顺差直接冲击钢铁进口国国内钢铁企业发展,并对其钢铁行业发展产生较大威胁,触动了本国利益,贸易摩擦也随之而来。
世界及中国粗钢近十年产量对比单位:百万吨
我国钢材近十年进出口量对比 单位:万吨
2、生产成本较低,惨遭误杀
我国钢铁产品的出口价格相对于其他国家尤其是欧盟、美国具有明显价格优势,但这并不能归咎于我国政府给予钢企补贴,其价格优势是多方面属性造成的。首先,我国钢铁制造成本还是维持在较低水平,无论是劳动力、能源使用还是运输成本相对于欧美国家具有明显竞争力,这是造成我国钢铁产品价格优势的直接原因。
其次,近年来我国人民币汇率相对于欧元、美元、日元等一篮子货币贬值较多,造成钢铁产品出口具有国际价格优势。最后,随着全球经济增长压力加大,全球钢铁需求明显小于供给,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导致国际钢价一直维持相对较低的水平,并不是因为我国钢铁企业存在而有意为之。
此外,我国钢铁企业经过数年发展形成的规模优势也是造成钢铁产品价格较低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这并不能成为其他国家反倾销的理由。
3、“非市场经济条款”增加“调查”胜诉概率
在加入WTO组织的签约协议中涉及我国被定义为“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歧视性条款,这迫使我国钢铁出口企业在面临国外调查时处于非常不利的局面。
目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仍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对我国钢铁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时,带有偏见性的采取“第三方替代国”的方式进行成本计算,结果造成我国钢铁成本远高于实际成本,继而我国钢企被认定为倾销的对象。这种歧视性条款大大提高了贸易摩擦中的胜诉率,反之又促使其他国家纷纷效仿,以至于越来越多的国家对我国钢企的反倾销调查屡试不爽。
需要指出的是,在即便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地位国家,仍有部分国家以“特殊市场状况”为由采取“第三国替代法”对我国钢企进行不间断多频次的反倾销调查。
4、贸易保护主义盛行
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增长一直在低位徘徊,且上升动力不足,而我国经济一直处在高速或中高速运行。
在此背景下,以欧盟和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和经济更加糟糕的发展中国家从复苏本国经济、提高国内就业率和保护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不得不冒着违反国际贸易协定的风险,采取“双反”等措施打击其他国家产品输入,限制国内产品进口,为本国产业发展提供贸易保护,而我国作为钢铁出口第一大国必然成为各国重点关注对象,遭遇调查和产生贸易摩擦也在所难免。
三、相关政策建议
面对国外毫无休止且与日俱增的“调查”,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和钢铁企业唯有采取积极措施坦然面对,才能共渡难关。
第一,政府应该主动沟通,消除误解,营造良好的贸易环境。我国政府应积极和贸易摩擦国沟通,倡导通过对话、协商和合作化解摩擦,利用外交手段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友好双边贸易伙伴关系,维护中国钢铁企业在外的合法利益。政治外交手段多半比针锋相对、对簿公堂的效果来的更快、更直接,也更有益于解决贸易冲突,消除贸易保护。
第二,相关部门应积极应对,进行有效抗辩。商务部门、钢铁业协会等机构应组织动员钢企,协调钢企行动,搜集证据确定抗辩策略,并指导我国钢铁企业积极进行应诉,必要时给予充分的法律支撑和帮助。钢铁协会可代表我国钢铁企业向国外有关部门和机构表达合理诉求,并进行有效沟通,充分运用国际贸易条款维护本国钢铁企业的正当权益。
第三,作为钢铁企业本身更应加快技术创新,加快国际化战略步伐。我国出口国外钢铁产品中一大部分是低附加值钢铁品种,处于产业链的低端。钢铁企业只有加大研发投入,加快自身技术创新,掌握核心知识产权,促进产品升级,才能为避免贸易调查提供有力支撑和自我保护。
此外,鼓励钢铁企业海外建厂,加强我国钢铁厂商与出口国的合作与联系,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获取当地政府支持,避免因钢铁出口冲击他国利益而遭受不公平待遇,也是钢铁企业可采取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