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发函(煤安监司函办〔2016〕11号),就《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向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征求意见。
《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档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
国家煤监局指出,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汇总所属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2016年4月底前,须将汇总的有关意见书面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国家煤监局科技装备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