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同时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与碳汇能力,2024年,财政部与自然资源部将携手合作,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
在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下,我们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重点聚焦于“三区四带”这一核心生态区域,特别是那些生态地位关键、生态问题显著且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我们将优先选择那些相对集中连片、修复理念新颖、基础工作扎实、具有广泛代表性且具备推广价值的项目,以进行生态修复示范。这一举措旨在强化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并致力于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财政部特别强调:
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一是违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等国家管控规定的项目;二是已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项目;三是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四是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及“盆景”工程等景观工程建设;五是涉及审计、督查发现问题但未有效整改的项目。
申报要求:
各省份需根据自身情况择优申报项目,且每个省份的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申报项目的总投资额必须达到或超过5亿元,并确保在2024至2026年的3年实施期内完成。此外,申报项目必须位于政府治理责任范围内,且治理面积不少于10平方公里。同时,若某省份在2022年或2023年已纳入支持范围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于60%,则该省本次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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