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局多举措治理矿山生态修复

发布时间:2024-06-10 13:30:13
    一是升级监管手段。
    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监管APP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共享,要求矿山企业和巡查人员根据生态修复施工进度,及时更新修复整改数据和影像资料。
    二是开展自然复绿评估。
    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自然修复的矿山进行基础条件、适宜性分析、植被生长情况和自然恢复效果等全方位评估评定,出具专业的评估报告,检验自然修复效果。
    三是加大煤矿管理。
    对全市9家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复绿开展定期巡查,并对矿口出水的煤矿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水质检测,结果均合格。
    四是督促企业整改。
    采取约谈矿山企业法人,结合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等方式,对于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的矿山企业开展责任追究,涉及重大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相关线索,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五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落实“边生产、边治理”的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六是规范基金管理。
    盘存盘活资金,加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资金投入,规范生态修复基金管理。目前,恩施市188家关闭矿山已投入矿山生态修复资金1700余万元,15家在产矿山企业已完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设置,并按要求预存资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