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修复模式的探索实践

发布时间:2024-04-08 17:14:06
  矿山生态修复是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不断需求,矿山开采活动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增加。然而长期以来,矿山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和资源浪费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矿山修复与资源化利用成为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之一。
  1.“矿地融合”模式
  “矿地融合”是指地质矿产和土地资源在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监测以及成果信息服务等方面全方位融合协同发展的模式。我国将“矿地融合”理念引入到矿山生态修复中,形成了“矿地融合”生态修复模式,即依托矿产开发与土地利用统筹规划,集成地质灾害治理、土地集约利用、水土资源调控技术等,统筹资源开发利用、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城、矿、乡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的综合生态修复模式。
  江苏省徐州市潘安湖、安国湿地等煤矿塌陷区生态修复是“矿地融合”模式的典型案例,通过废弃建设用地再开发布局集聚新产业,通过塌陷地复垦实现农地再利用,通过景观重塑实现人居环境美化。
  2.NbS模式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是近年来国际上的一种新理念。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其定义为“采取行动保护、可持续管理和恢复天然或经过改造的生态系统,有效和适应性地应对社会挑战,同时提供人类福祉和生物多样性利益”。NbS具有多维性、系统性、综合性、动态性、管理的适应性等内涵特征,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高度契合。其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中,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方式,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逐步恢复与重建生态功能,形成自我维持的繁衍生态平衡体系。
  2023年5月,IUCN与自然资源部正式发布了《中国NbS典型案例》,10个项目入选NbS全球标准,其中包括5个自然生态系统、2个农业生态系统和3个城市生态系统的修复典型案例。
  3.人工引导型修复模式
  引导型矿山生态修复的核心任务是掌握采矿扰动与生态恢复机制,明确关键生态阈值和修复标准,科学实施干预措施,带动受损生态系统通过自身的主动反馈不断自发地走向恢复和良性循环。引导型矿山生态修复强调适度人工干预,即人工干预必须具有针对性、及时性、持久性和有效性,并减少人工过度修复的人力、物力成本和能量消耗。引导型矿山生态修复需要明确何时干预、何处干预、如何干预、干预到何种程度等基础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矿山生态问题诊断、引导修复方向的判定、引导修复的关键对象或区位的确定、引导修复的合理程度或生态阈值的识别、修复技术措施筛选与实施等。
  4.生态产品供应模式
  生态产品是生态系统通过生物生产和人类社会生产共同作用为人类福祉提供的最终产品或服务。矿区生态修复生态产品供应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废弃资源利用,即将矿区开采废弃物用于矿山采空区回填、道路修建材料、制造肥料等;二是指标产权交易,即矿山修复后土地在政府主导下,以地票交易、权益流转、碳汇交易等市场手段实现经济价值;三是“生态+”产业开发,即依托治理修复后的优势资源,导入种植、旅游、体育、康养等产业,双向融合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形成“生态修复+教育科普”“生态修复+光伏”等模式。
  江苏省徐州市针对潘安湖采煤塌陷区现状,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为主要目标进行科学修复,建成了集生态湿地、人文景观、科普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景区,打造了国内矿山生态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实践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