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该局监察执法二处3月21日会同榆林市能源局,府谷县委、县政府共同组织府谷县所有煤矿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驻矿安检员召开了全县能源工作会议暨煤矿安全生产推进会(以下简称“推进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执法二处负责人在会中分析了府谷县煤矿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包括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有偏差、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有差距、部分矿井办矿标准低等“顽疾”,要着力推动解决。
推进会传达学习了“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回顾总结了府谷县2023年矿山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了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执法二处负责人在会中肯定了府谷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绩,同时,结合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式和近期矿山事故,全面分析了府谷县煤矿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他指出: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有偏差、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有差距、部分矿井办矿标准低、超能力生产、机电运输管理风险高等依然是严重影响府谷煤矿安全的“顽疾”,要认清形势,着力推动解决。
会议还对府谷县煤矿单位提出5方面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抓好“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落实。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要求,找准关键人,压实压细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要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要聚焦解决基础性、根本性、深层次、系统性、老大难问题;要制定每年行动计划,每年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取得什么成效;要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是要严格管控重大风险。对辖区煤矿存在的多煤层开采、上覆采空区积水、煤层自燃、顶板破碎等重大风险和灾害要心中有数,要扎实开展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工作,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
四是要逐步提高办矿标准,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矿要按照时限完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2024年推动的15项重点工作;要着力解决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强,企业安全基础不牢,标准化晋档提升和“四化”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合力形成。监管监察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工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信息化平台、“电子封条”、远程监察、停供电限制等措施,做到处置惩戒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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