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展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5-08-11 14:32:20
      8月10日,湖南省安委办在长沙组织召开全省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与煤共伴生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安监局局长邓立佳,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尹学朗、省安监局副局长朱崇洲、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总工程师赵军等出席了会议。
  今年以来,湖南省连续发生两起与煤共(伴)生矿山较大事故(桑植“3.23”较大透水事故和溆浦“4.11”较大瓦斯燃烧事故),主要原因都是由于企业以采非煤矿为名、实际采煤而导致的。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安委办关于加强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从清理整顿、严格准入、强化监管三个方面对专项整治进行了部署和明确。
  邓立佳强调,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与煤共(伴)生矿坚决按照煤矿的安全标准进行监管,确保与煤伴生矿安全生产”这一目标,抓住“认真清理,进行详细排查”、“严格标准,进行分类处置”、“规范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这三个重点,确保专项整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各地一定要严明法纪,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与煤共(伴)生矿专项整顿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省安委办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发现工作不落实、不按要求进行整治,或清理整顿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对企业进行上限处罚,对地方政府进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启动事前问责机制。
   尹学朗对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做了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他指出,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深入排查,严格分类整改,强化监管。
  朱崇洲在会上代表省安委办布置了专项整治工作,并详细解读了《关于加强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背景情况、整治任务和工作要求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说明。
  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管理局的分管领导,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分管副局长,慈利县等重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共68人参加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