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在3月底前集中整治煤矿“四类”问题

发布时间:2017-03-08 15:15:36

据陕西日报报道,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对陕西省巡查指出的“部分煤矿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有的以技改为名行生产之实”“有的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边界煤柱、‘楼上楼’开采”“有的存在大量隐患未整改、继续冒险作业”等“四类”问题,陕西省将开展煤矿集中整治工作。本次集中整治持续至3月底。

针对“部分煤矿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陕西省将对不具备承包、分包煤矿工程、托管煤矿资质和能力的队伍,全面清理清退。

针对“有的以技改为名行生产之实”的问题,陕西省将对存在下列问题的矿井依法关闭:列入2017年关闭退出规划的;以改造为名胡挖乱采,无法按批准设计正规建设的;没有客观理由,超建设工期1年以上的;长期以改造为名行生产之实的。

针对“有的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边界煤柱、‘楼上楼’开采”的问题,陕西省将对管辖煤矿超层越界开采、开采边界煤柱、“楼上楼”开采问题集中开展“回头看”,对超能力生产行为全面排查整治。仍存在上述问题的矿井,责令停产停工整治,停产停工整治时间不少于1个月。

针对“有的存在大量隐患未整改、继续冒险作业”的问题,陕西省将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停工整改。存在一般隐患继续冒险作业的,责令对矿井停产停工整治,追究煤矿主要负责人、隐患整改工作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责任。